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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启动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

萨达 2024-10-18 12:27:00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即日起正式启动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为保障工具操作顺利开展,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为保障工具操作顺利开展,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特定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符合行业监管部门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可用质押品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和公募REITs等,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通过这项工具获取的资金只能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

  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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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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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央行网站)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即日起正式启动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