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于6月13日通报,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嘉药业)的创业板IPO申请已由深交所决定终止审核。迪嘉药业于2023年6月16日提交了上市申请及相关文件,经过合规程序审查。近日,迪嘉药业主动撤回了发行申请,同时其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也提出了撤销保荐的请求。根据2024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深交所做出了终止审核的决定。
迪嘉药业专注于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产品线涵盖了洛索洛芬钠、替米沙坦等在内的多种药物,涉及肌肉骨骼、心血管、消化代谢、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等多个领域。公司还涉及医药中间体业务,如双咪唑和对溴甲基异苯丙酸,以及少量生物制品业务。迪沙集团是迪嘉药业的最大股东,持股47.16%,王德军与女儿王琳嘉合计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共控制公司33.45%股份,实际掌控超过89%,他们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迪嘉药业原计划在创业板发行不超过6,360万股,发行后占总股本的10%-15%。募集资金总额为63,056.71万元,将用于多个项目,包括高端原料药绿色工艺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流动资金补充以及偿还银行贷款。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其保荐机构,包静静和何润勇是当时的保荐代表人。
迪嘉药业中止创业板IPO,原计划募资6.3亿,民生证券保荐。
2024-06-13 1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