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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股东需关注持股增减1%信息披露义务。

萨达 2024-06-21 07:25:26
熊锦秋,一位资本市场资深专家,指出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海南厚皑实施了监管警示,原因在于该公司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至1%时,未能及时通知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海南厚皑作为玉龙股份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在1月18日至2月1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持股比例从19.01%降至17.22%。当持股比例降至1.28%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直到2024年4月23日才公告这一权益变动,此举触犯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规,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投资者在权益变动超过5%时需报告和公告,且3日内不可买卖。同时,每增减1%股份应在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然而,海南厚皑忽视了这一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受到了监管机构的警示。
熊锦秋认为,尽管减持行为本身可能不构成违规,但信息披露问题引发了违规。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处罚应集中在信息披露违规上。要严格执行1%的权益变动信息披露,需要明确累积和清零的具体操作。为此,证监会在今年1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时的披露义务。
然而,关于一天内通过不同交易方式能否触及多个1%的问题,仍存在不确定性,需要在相关意见中进一步明确。对于因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导致重要股东持股比例触线的情况,《适用意见》提供了便利,减轻了他们的信息披露负担。然而,即使持股比例被动变化,上市公司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信息。
增减1%的信披制度不仅适用于通过证券交易获取股份的投资者,还应包括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股份的一致行动人。随着法律法规的细化,重要股东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违规和监管惩罚。
总的来说,熊锦秋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提醒市场参与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