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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扩围渐成趋势,个税改革需逐步推进。

萨达 2024-06-28 06:54:00
近日,新版个人所得税APP增加了经营所得、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等五个新的纳税项目,引发了公众对个税改革的广泛关注。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这一变动是为了让相关收入者更方便地查看收入和税费详情,但并未改变原有的汇算清缴方式。此次更新显示了市场对个税改革的期待,多位专家认为,将更多收入纳入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是大趋势,但需兼顾国情和经济发展,短期内难以有重大突破。
目前的个税法将收入分为九类,新版本APP将更多收入类型整合,包括股票分红、债券利息和个体经营所得等,使个人收入情况更为全面。一些专家认为,这次个税APP的调整可能预示着未来我国税收政策将朝着更公平和高效的“综合所得”模式转变。
2018年我国实施了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引入综合计税模式,以改善不同收入群体的税负公平。然而,劳动报酬仍是主要税源,而财产和利润的税收相对较低,这导致工薪阶层承担了过多税负。专家建议,通过“综合所得”税制改革,优化税率结构,减少富人避税,并发挥个税的收入调节作用。同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长期投资。
虽然“大综合”是税制改革的方向,但专家认为,考虑到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短期内实施综合所得扩围可能性不大。改革应逐步推进,如将财产转让所得等资本所得类型逐步纳入综合所得。在设计上,可借鉴美国税制,对长期资本利得采取单独课税,并给予投资相关所得优惠政策。
然而,单纯将财产性收入纳入综合所得并非万全之策,还需配合其他税收政策。提高直接税比重是“十四五”期间的目标,但不能急于求成,需要平衡各税种比重,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需求。同时,个税征管的复杂性要求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征管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