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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已揭晓!

admin 2024-06-02 22:27:00
实习记者报道,经过8个月的调查,ST天顺近日发布了公告。5月31日,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收到了新疆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原因是ST天顺在信息披露方面违反规定,涉嫌违规操作。早在2023年9月28日,中国证监会因ST天顺未公开其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及实控人进行了立案。
调查发现,ST天顺未能及时揭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2022年,ST天顺未在临时公告中报告与关联方的2.54亿元交易,占2021年度审计净资产的44.90%;2023年,又有3725.70万元交易未公开,占2022年度审计净资产的6.69%。2022年1月4日,一笔1.05亿元的资金占用达到了临时报告的标准,但ST天顺未予披露,且后续的占用也未及时公开。
新疆证监局强调,ST天顺的这些资金占用交易构成《证券法》规定的需要立即公告的重大事件。同时,由于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ST天顺触犯了《证券法》的相关条款。
ST天顺的问题进一步导致其2022年半年报出现重大遗漏。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计16.1亿元,占审计净资产的28.9%。ST天顺违反了信息披露要求,未在半年报中准确详尽地披露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法》。
截至2023年4月24日,ST天顺已回收占用资金并公示了相关情况。新疆证监局依据相关证据,认定ST天顺的违法行为,并对责任方做出了明确处罚。ST天顺被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其时任董事王普宇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及签署存在重大遗漏的报告,被罚款435万元;其他相关人员也分别受到警告和罚款。
新疆证监局的这一决定基于ST天顺的违法事实,包括相关证据材料,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