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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卫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共计面临840万元罚款。

admin 2024-06-03 21:28:00
ST南卫(603880)于6月3日晚公告,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对ST南卫予以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同时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平、董事兼财务总监项琴华分别给予警告,罚款450万元和90万元。自2017年8月上市以来,李平一直掌控着公司的实控权,并通过常州实力电源科技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禾目乐影投资合伙企业进行管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ST南卫在2017年至2022年间未能及时公开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期间,公司通过中间方将银行贷款转移给李平控制的企业,累计金额高达3.36亿元,其中一笔1000万元的占用在2020年达到了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但ST南卫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ST南卫的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关于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在2020年至2022年的报告中均未予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到2023年4月26日,关联方已偿还所有占用资金及利息,并于4月28日ST南卫发布了相关清偿情况。尽管如此,ST南卫的违法行为并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件,目前公司的日常运营保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