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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因财务核算、信息披露问题接警示函。

诗敏 2024-06-28 21:06:00
同方股份(600100)于6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收到北京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梁武全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警示函》)。调查显示,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财务核算不精确和信息披露不完整。在财务方面,存在投资收益跨期核算、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不当、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管理不当等问题,导致相关科目核算在2018年至2023年间出现误差。此外,个别逾期商业票据的账龄管理也有误,影响了坏账准备的准确性。2021年,某些子公司的预付账款坏账准备也未能按规定计提。
在信息披露层面,同方股份在预付土地款、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联营企业报表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方面存在错误,且对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和参股公司会计处理也有误。公司内部财务制度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如对资产减值迹象、内部控制以及存货跌价计提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监局已决定对同方股份和财务总监梁武全实施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同方股份在公告中声明,自查发现的部分问题源于2019年和2021年对参股公司同方国信的会计处理不准确,以及由于天诚国际业务复杂导致的投资收益核算延迟。这些错误对净利润的影响相对较小,不会显著影响公司整体经营。
同方股份承诺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投资管理,提升财务核算质量和信息披露水平,强调此次监管措施不会干扰公司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