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其中创新地以立法形式引入了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据最新数据,自2024年以来,已有多达270余家公司在公开声明中表达了购买或续保董责险的意向,相比之下,2023年同期的上市公司数量仅为74家。
董责险作为一种关键的风险管理工具,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提供了额外保障。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投保董责险有助于分散个人责任,减轻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在复杂商业环境中因决策失误可能面临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在国外,董责险被视为保护董事的有效手段,它鼓励高管们更加勤勉尽职,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此外,董责险也是吸引和保留杰出管理人才的重要手段。对上市公司而言,提供这种保险可以作为吸引和保留人才的激励措施,增强管理层的稳定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时,董责险还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和信誉。作为市场重要参与者,良好的声誉对公司的商业关系、股东信任至关重要。通过购买董责险,企业展现出对风险管理与合规性的重视,显示其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从而赢得投资者和伙伴的信任,推动业务拓展和企业发展。
从财务角度看,董责险有助于降低风险。万一因高管疏忽导致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减轻公司的财务压力,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增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董责险并非万无一失。保险公司不会对故意或恶意违法行为的后果负责。因此,高管们在履行职责时,必须自我约束,提升专业素养,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
董责险能分散风险,有效利用。
2024-06-10 09: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