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深北三地交易所联合公告,为强化对程序化交易的管控,推动其规范化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他们发布了《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征求公众意见。近年来,监管机构已采取多项措施来规范程序化交易,以平衡其技术优势对中小投资者的影响。
《细则》详细规定了六方面的监管内容,包括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管理和监管检查。初次进行程序化交易的会员客户需向会员报告,信息变更也需及时通知。会员需严格核查客户信息,交易所会定期核查交易行为与报告策略的一致性。
在交易行为管理方面,《细则》明确了对异常交易行为如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撤单等的重点监控,并规定了机构和会员的合规风控责任。沪深股通投资者同样适用《细则》,需要通过指定路径报告,并接受两地交易所的协同监管。
针对备受关注的高频交易,《细则》设定了明确的标准和差异化监管措施,例如额外的报告要求、更严格的异常交易行为管理以及差异化收费。交易所将对高频交易进行重点监控,并可能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程序化交易在市场中扮演重要角色,但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因此,监管机构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旨在平衡效率与公平,防止过度依赖技术优势引发市场波动。光大证券指出,严格的监管符合国际成熟市场的做法,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
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强调,强化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监管,是基于我国市场中小投资者众多的现实考量,旨在维护市场稳定。
趋利避害,程序化交易监管细则出台。
2024-06-11 0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