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300695)在上市初期明确分红政策,但在上市后的某些年份未能兑现承诺,导致其收到了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诚信档案。监管机构强调,公司需强化分红意识,建立稳定的分红机制,以稳定投资者信心并提高回报。兆丰股份在2017年的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会以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每年至少分配利润的10%。尽管公司业绩稳定,净利润保持在1亿至2亿元之间,但2020年和2022年未按承诺分红,违背了初次发行时的承诺。
2022年,兆丰股份因扩展主机配套市场业务和技术升级等理由,决定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已承诺将改正错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兆丰股份强调,此次警示函不会影响日常运营,并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加强法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管理水平。
兆丰股份借此机会调整其分红策略,宣布将在2024年中期实施分红。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决议,条件包括净利润为正且有足够现金流。分红总额最低将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30%,实际分配金额视利润情况而定。这标志着兆丰股份从无中期分红转向了这一领域。
随着年中临近,A股公司中期分红趋势明显,兆丰股份的转变反映了这一热潮。近期已有其他公司如中煤能源实施特别分红,预示着中期分红可能成为今年的热点。预计未来会有更多公司提前公布分红计划,使2022年成为A股中期分红的一个重要年份。
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分红被出具警示函。
2024-06-16 1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