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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提高单笔最高额度。

诗敏 2024-06-25 16:29:00
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们的住房需求,包括基本和改善性住房,以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和普遍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开放公众意见至2024年7月23日。根据《意见稿》,从2024年12月31日起,贷款额度将有所提升,具体如下:
- 在长春市主市区及开发区(不包括双阳区和九台区)购房的有共同借款人的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将从9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 对于无共同借款人的申请人,最高贷款额度则从60万元增加到80万元。
此外,《意见稿》还计划降低首付比例。对于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若在购房地无房产且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是当地唯一住房,首付比例最低可降至20%,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如果已有其他住房,则首付比例至少为25%,贷款额度上限相应调整。
对于多子女家庭,特别是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情况,若符合条件,单笔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40%。同时,贷款认定次数的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婚后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再次申请,贷款家庭住房套数依据当地政府指定机构的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长春市已经对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过一次调整,包括提高贷款额度关联倍数和对多子女家庭、高校毕业生等特定群体的优惠政策。这些举措旨在进一步支持居民的住房需求,提高公积金制度的适应性和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