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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重要规定,整顿预付式消费。

首席电商观察 2024-06-07 18:06:00
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6日发布了关于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草案,旨在规范并解决这一领域的争议。该解释适用于诸如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美容、教育等领域的预付款消费纠纷,旨在统一司法判决标准,弥补先前判决中的不一致性,确保公正裁决。
草案强调,经营者若采用欺诈手段,如虚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误导消费者预付,或在终止经营后逃避退款,都将被视为欺诈消费者,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消费者在遇到商家违约、卷款逃跑等行为时,有权主张“退一赔三”。
预付式消费,包括一次性购买多次服务或预充值,常见于理发店、健身房等实体店以及一些在线平台。近年来,这类消费纠纷频发,如生鲜电商平台“每日优鲜”和家政服务平台“轻松到家”等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
新司法解释明确了在商家面临困难时,如确无履行能力,可能允许延期服务,但需证明继续履行的可行性。同时,预付式消费的监管政策也在加强,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了详细的商品和服务条款、预付款退款机制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包括解除合同和欺诈赔偿的权利。
通过这些举措,相关部门正在严厉打击预付式消费的违规行为,以维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商家滥用预付费资金,从而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