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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出手,针对程序化交易。

诗敏 2024-06-07 20:05:50
为了强化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以推动其有序、合规发展,维护市场交易公正,6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该文件旨在防止程序化交易引发的不当行为,如内幕交易、未公开信息交易和市场操纵等。
根据《意见稿》,投资者在进行程序化交易时,必须确保不会干扰交易所系统的稳定或正常交易秩序。它强调了实时监控,特别是对可能引起系统安全问题或扰乱交易秩序的异常行为,如瞬间大量申报、频繁撤单、股价操纵以及短时间内大额交易等。具体来说,这些异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极短时间内大量申报和撤单、频繁撤单、频繁小额拉抬打压价格、大额快速成交,以及深交所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异常交易。
对于机构投资者通过产品进行程序化交易,不得通过拆分产品方式规避监管。若程序化交易导致市场大幅波动,交易所有权采取限制交易或强制停牌等措施,并向上级中国证监会报告;严重时,甚至可能实施临时停市,并对外公告。
对于频繁进行高频交易的投资者,如申报、撤单笔数超出设定标准,使用增强行情信息服务时,信息服务机构可能提高服务费用。此外,对于频繁交易的行为,深交所会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并可能针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收费。
《意见稿》还明确了高频交易的标准,包括每秒申报撤单超过300笔或单日超过20000笔的情况。对高频交易者,交易所将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包括额外的信息报告要求、异常交易行为的严格管理,以及差异化的收费政策。
最后,对于深股通投资者,同样适用上述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并针对特定情况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上海交易所也同步发布了类似的通知,对程序化交易管理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