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深北三家交易所同步发布了《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计划在监管框架内调整程序化交易的管理政策。交易所明确表示,将遵循相关规定,适时制定并公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目前,交易所已在内部进行了针对性的异常交易监控,并在测试阶段,同时积极寻求国内外投资者的意见。
据券商负责人推测,监控标准可能会沿用过去的公开模式,首先向证券公司传达,给予一定适应期,然后逐步公开。在此过程中,交易所将基于各方建议和实际情况,持续优化标准,并通过合规培训等方式,协助证券公司和投资者理解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要求,促进合规交易,维护市场秩序。
我国投资者主要通过证券公司参与二级市场交易,交易所早在2019年就针对股票异常交易设定了指导原则。科创板和创业板也进行了试点,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发布异常交易监控细则,反响良好。随着监管经验的积累,交易所将继续优化监控标准,并在注册制全面实施的2023年将其公开。
《实施细则》首次详细规定了程序化异常交易的行为类型,包括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撤单、拉抬打压和大额交易等,扩展了对这类交易行为的监控范围。交易所将依据规则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措施,如书面警告和暂停交易。
有市场人士认为,在数字化交易日益普及的当下,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和维护交易公平至关重要。《实施细则》的出台反映了这一背景,旨在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程序化交易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进行。
最新三大交易所已定程序化异常交易监控标准
2024-06-09 13: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