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于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的推进会议,旨在推广之前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的成功经验,并部署接下来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实施策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会议上透露,相关部门即将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详细操作指南,明确规定监管规则和实施流程。
会议强调了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关乎民生和宏观经济稳定性。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目的是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完成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提供保障性住房的销售或租赁。这是金融部门积极响应中央政治局关于优化住房市场、构建新型发展模式的决策,有助于通过市场手段加速去库存,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并配合保交房及“白名单”机制的实施。
会议要求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充分理解房地产工作的社会性和政治性,既要敢于创新,又需稳健推进。在“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下,借鉴试点成果,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生效,加速去化存量商品住房。同时,要加强制度保障和内外监督,确保商业运作的可持续性,防止隐性债务增加和道德风险。
潘功胜阐述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三大功能:促进去库存、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以及支持保交房和“白名单”机制。对于有意采用该贷款的城市政府,他建议重点关注六个方面的工作,包括建立协调机制、确定收购主体、规范项目流程、财税政策支持、动态管理需求和资金用途监管等。
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适用领域,邹澜司长提出四个精准要求:明确收购主体,限制为不超过两家地方国有企业,排除政府融资平台,符合银行信贷标准;精准挑选收购对象,限于未售出的商品房,不论所有制,法律关系清晰,严格控制户型和面积;明确收购目的,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符合国家规划指导;确保资金专用,国有企业贷款独立账户管理。
此外,邹澜还指出,房企出售收益首先用于偿还项目债务,如有剩余,则可用于偿还未建成项目的预售资金或继续建设本地项目。李文红司长呼吁全国性银行在收到具体实施规定后,务必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准确理解按需购买原则,审慎评估销售或租赁方案,科学设定贷款条件。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加速落地。
2024-06-13 07:53:54